69看书网 » 校园小说 » 错门正喜:总裁的迷糊娇妻最新章节列表 » 第4章:真的假的? (1/2)

第4章:真的假的? (1/2)

文/芝麻花

韩依换好衣服后提着自己的行李从楼上走了下来:“轩总,客房我已经收拾好了。”

要是自己当时问清楚别墅的名字是哪两个字,就不会这样了。好在自己一直住在客房,没有动主卧室。

轩辕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行李就先别拿了,我们先去看看你手里的钥匙能不能开了沐清云的别墅。”轩辕熙不相信一把钥匙能开两个门。

糊里糊涂的在人家家里住了好几天,韩依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就不麻烦您了,您早点休息吧。要是开不了的话我就给沐清。”

韩依觉得,当初那个女孩子把自己带到逸云雅苑是因为“依云”和“逸云”的音差不多。可钥匙是沐清云亲自给她的,应该错不了。要是真的打不开,那就先在门口等几个小时,等到七点的时候再联系沐清云。现在这个点沐清云肯定在睡觉。

轩辕熙走过去从韩依的手里把行李箱拿了过来:“听我的,行李先放这,走吧。”

“那……好吧。你知道依云别墅在哪吧?”

轩辕熙笑了笑:“当然知道,这里的别墅可都是我盖的。”

一会,轩辕熙和韩依就到了依云别墅。

韩依从口袋里把钥匙拿了出来。

轩辕熙把手伸了过来:“我来吧。”

“好。”

轩辕熙把钥匙插进去试了试:“打不开。”

韩依惊讶的瞪大了眼睛:“真的打不开?怎么会这样?难道是沐清云买别墅的时候你们给错了钥匙?不对呀,沐清云说别墅里面他已经装修好了。”

轩辕熙嘲讽的笑了笑:“要不,你来试试?”

“好。”韩依把钥匙插进去转了好几下:“怎么会这样?”

轩辕熙别有深意的说道:“那要问你呀?”

“我?我怎么知道。”韩依从口袋里把手机拿了出来:“我这就给沐清云打电话。”

一会,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沐清云接完刘菲的电话后心情一直无法平静,憋的受不了就把自己房间里的所有东西都砸了,包括手机。

轩辕熙了然的看了看韩依,果然和自己猜的一模一样:“你知道沐清云现在在哪吗?”

韩依沮丧的说道:“还能在哪?在片场拍戏呗。”

“那……他身边应该有助理吧?助理应该不会也关机吧?你给他的助理打个电话吧。”哼!狐狸尾巴都漏出来了,还装。

韩依想也不想的说道:“我没有他助理的电话。”

轩辕熙笑了笑:“那你有他家人的电话吗?”

韩依随口说道:“没有。”她正在想为什么沐清云给她的钥匙能开了别人的门,却开不了自己的门,所以也没多想。

轩辕熙冷哼了一声:“你真的是沐清云的妻子吗?”

韩依撇了他一眼:“我不是难道你是?”

“说吧,费尽心机接近我想干什么?”

韩依白了轩辕熙一眼:“我接近你干嘛?真是。”

“还不承认?”

“你想多了,这真的是个误会。我真的是沐清云的妻子。我们一见钟情后就闪婚了,所以我才没有他助理和家人的电话。“

“一见钟情?闪婚?你可真能编。你要真的是沐清云的妻子,你怎么开不了依云雅苑的门?”

“我有结婚证,至于我手里的钥匙为什么开不了这的门,我也不知道。”

“结婚证?我记得,沐清云并没有公布他妻子的长相和姓名。”

“你的意思是我的结婚证是假的?”

“嗯。”莫名其妙出现在自己家里;说自己是沐清云的妻子,却不知道沐清云的别墅叫什么、有钥匙却开不了沐清云别墅的门、还不知道沐清云助理和家人的电话:“你挺聪明的吗,知道我讨厌女人,是不婚主意者,就以已婚的身份接近我。你是不是觉得这样我就会对你放松警惕?说吧,你到底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韩依看着轩辕熙认真的问道:“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

“我承认,你这个局设的很好。我和沐清云都在这有别墅,而且名字还很像,别人也不知道沐清云的妻子长什么样、而他的新婚妻子因为没来过这,所以才找错了地方。”

“这不是我设的局,这是事实。我说过,是你们的人把我带到逸云雅苑的,今晚之前,我并不知道这还有个依云雅苑。”

“你觉得我会信吗?”

韩依无奈的看了看漆黑的夜空:“信不信由你,我现在就去把我的行李拿回来,免得某些人以为自己是唐僧肉。”说完后,依云就朝逸云雅苑的方向走了过去。

几分钟后,韩依和轩辕熙就回到了逸云雅苑。韩依刚把自己的行李从地上提了起来,轩辕熙就说道:“你当这是公园吗?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韩依的耐心也没了:“我付你房费,这样总可以了吧?说吧,你要多少钱?”

轩辕熙黑着脸说道:“一百万!”

韩依碰的一声把行李放到了客厅的茶几上:“抢劫呀?”

“哼!”轩辕熙坐到了沙发上:“说,我这的钥匙你是怎么拿到的?”

韩依气呼呼的坐到了轩辕熙对面的沙发上:“懒的跟你说。”

轩辕熙把韩依的行李从茶几上踢下去后把自己的腿放了上去:“是没话说了吧?”

韩依气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你!哼!跟你这种既自大又有被害妄想症的烂人解释不通。”

韩依把

(快捷键 ←) 上一章:第3章:心药章节列表下一页:第5章:挨打 掉包(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