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校园小说 » 天才儿子:误惹财迷俏星妈最新章节列表 » 第522章 交换条件(1) (1/2)

第522章 交换条件(1) (1/2)

文/妖妖金

占了空间这么大的便宜,若是被齐海瑞给追上来,面子上也抹不过去。

不过,这天赋的大坎,让乐悠忍不住有些羡慕妒忌恨。短短一个月不足,齐海瑞像是打了鸡血一般,飞速的冲进了练气三层。让乐悠倍感压力,突破筑基后,乐悠便一直在原地踏步。

离筑基中期,似乎遥遥无期。

将手中的吃剩的果核随手一丢,乐悠直接在灵泉口打坐修练,希望能加快少许修练速度。

“好吧,那主人加油。”

乖乖的点点头,金子识趣的闭嘴,不敢打扰主人修练时间。

周星耀为了给李文丽顺气,想了几条歪点子。想在翡翠上做文章,可惜还没来得及实施,计划便半途流产。还差点把自己给搭了进去,要不是李文丽娘家走关系,周星耀指不定进去吃公家饭了。

而周氏集团被人莫名其妙的接二连三打压,单子被抢,公司损失惨重不说。还因钱被财务卷走,陷入破产的危险。

家事公事,一连串的麻烦结合在一起,让周宏愿焦头烂额。想到卧病在床的妻子,周宏愿灵光一闪,这才猛然想到问题的根源在哪里。

提上礼物直奔乐悠家中,想求得乐悠的原谅。短短数天时间,周宏愿早没有了先前的意气风发。眼眶上大大的黑眼圈,让周宏愿显得更是憔悴。

望着淡然在泡功夫茶的乐悠,周宏愿眼底闪过一抹复杂之色。

若不是亲身体会,周宏愿都有些不敢相信。眼前这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竟然有这么大的能耐。轻而易举的,便让他陷入绝境。假意干咳了声,周宏愿放低身段主动打破沉默。

“那个,乐总对不起,这段时间家里给你添了不少麻烦。这些是我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心意,请乐总网开一面,放过我们。”

紧张的注视着乐悠,周宏愿生怕听到对方毫不留情的回绝。

“周先生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并没有做什么为难周氏集团的事。”

将泡好的茶递到周宏愿跟前,乐悠淡淡的扫了一眼周宏愿带来的几袋礼物。都是些值钱的古董字画,神识扫视了一眼画工精湛的美人图,乐悠目光闪了闪。

敏锐的察觉到,那画中的佳人,眼睛似乎动了动。像是察觉到了她的窥视,眼中掠过一抹惧意。

画中仙吗?

抿了抿唇,若有所思的微眯了眯眼。

不着痕迹的睨了眼周宏愿,见对方并没有什么异样的表情。显然,周宏愿应该是不知道这画中的秘密。

“乐总,明人不说暗话。还是说,乐总目地只是为了弄垮我的公司。我知道先前是我的太太出言不驯,看在我诚心诚意的份上,乐总真的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吗?只要乐总答应放过我们,我给乐总跪下了。”

周宏愿并不相信乐悠的话,红着眼眶,不死心的再次恳求。

说着说着,周宏愿舍弃脸面,直接扑通一声冲乐悠跪了下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只要能保住公司周宏愿都肯去尝试。

“停,周先生赶紧起来,这事确实不是我做的。不过,我可以试着让他们停手。”

本质而言,周宏愿并没有哪里对不住乐悠。看到一脸凄然的周宏愿,舍下老脸给她下跪。乐悠无奈的叹了口气,上前扶起周宏愿。

“真的,谢谢乐总。”

听到乐悠松口,周宏愿激动的喜极而泣。

“悠悠,这么简单就放过他?”

送走了周宏愿,齐海瑞皱着眉头询问。

这周宏愿虽然没有做什么对不住乐悠的事,但周星耀却是做了不少。不仅用假的翡翠,想毁掉公司的声誉。还想买通公司的人,里应外合偷走公司的珠宝翡翠。

“不然呢?得饶人处且饶人,他们也算是受到教训了。”

挑了挑眉,乐悠并不想对这些小事计较太多。极品无处不在,要是一个个都要记恨在心上,岂不累心。想到了什么,乐悠更感兴趣的是周宏愿送来的那幅古怪的画。

“咦,这画?”

齐海瑞现在好歹也有了练气三层的修为,五感敏锐不少。不经意的扫视了一眼乐悠打开的画,惊疑的拧了拧眉。

“呵呵,你也发现了,还不主动现身吗?”

放下手中的画,乐悠忽然冷声道。目光犀利的睨视着画,一股无形的威压,直逼那幅古画。

果然不出所料,乐悠的威压让画里的美人立马装不下去了。惊慌的从画里跳了出来,对上乐悠慑人的眼眸,惊惧的后退一步。

心知肚明不是眼前这位姑娘的对手,画美人燕姬也不敢逃跑。在心里衡量了片刻,冲乐悠盈盈的福了福身,恭敬的道。

“仙子饶命,燕姬从没有伤人之意。”

“燕姬?你是什么人,怎么会藏身在画里。”

眼前的画中仙再美,也掩饰不了对方不过只是一介阴魂的事实。

看打扮,这个自称燕姬的女人,应该是属于唐朝。所幸,对方身上并没有浓重的煞气,不然乐悠哪会跟她废话太多。直接一道朱雀灵火,便让她魂飞魄散。

“悠悠。”

打量着一身古人打扮的燕姬,齐海瑞并没有放松警惕。

“回仙子,藏身在这画中,也并非是燕姬之意。燕姬还是将军夫人的时候,被家中的小妾所害,魂魄困于这画中不得投胎转世。”

拈着兰花指,燕姬眼带沉痛的解释。

“哦,一个小妾何德何能,可以将你的魂魄困于画中?”

惊疑的注视着燕姬,乐悠对燕姬口中害

(快捷键 ←) 上一章:第521章 画中仙章节列表下一页:第523章 交换条件(2)(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