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恐怖小说 » 灵棺夜行最新章节列表 » 第170章 又见鬼王 (1/2)

第170章 又见鬼王 (1/2)

文/看门狗
灵棺夜行 | 本章字数:617.08万字 | | 灵棺夜行txt下载 | 灵棺夜行手机阅读

这瞬间我的脑子高速运转起来,坚持把诗雨小姐吸进玉佩的话必然就暴露了。

在场这么多宾客其中不乏鬼灵级别的,逃出去的希望非常渺茫。

而此时我的脑袋凑近窗缝,他又背对着我,估计看不到我的动作。

还有缓和的余地。

想到这里。我隐秘的收起玉佩,回转身去,尴尬的嘿嘿笑着。

眼前是一位浑身泛着绿光的中年人,穿着纸做的布施,是一身类似古代家丁的打扮,有可能是万戒的下人。

他冷着脸阴森森的道:“你在做什么?”

气息不是很强,估计也就是孤魂野鬼程度。

我嘿嘿笑着道:“大家都说新娘子漂亮,这不好奇吗?”

他的脸更冷了道:“你竟敢偷窥新娘。”

我尴尬的道:“就看看,就看看。”

他上下打量着我,可能是感觉我眼生,我心里暗暗叫遭。可能要露陷。

心里发狠,他一旦起疑,就做了他。

不过我现在魂魄离体,家伙事都带。赤手空拳恐怕瞬秒不了他。

用玉佩吸他也一样。他要是叫起来可就全完了。

但我总感觉自己是可以对付的了他的,他只是一只孤魂野鬼而已。而我是堂堂的阴司无常啊,鬼差首领!

当初在青云山,鬼差一出,周围百米没有一只孤魂野鬼,这份震慑力,不是凭空得来的,必定是有所依仗的。

可怪就怪我的阴司封印没有觉醒,什么事情都不知道。

到底是什么依仗呢?

他看着我。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我心中暗叫糟糕,这老东西起疑了,他突然瞪大了眼睛,张嘴就想大叫。

我眼睛倏地瞪了起来。

就在这瞬间我想到了,孤魂野鬼为什么这么惧怕阴司了。

是阴司冥火!

鬼属阴,最怕烈阳的火。

而每一个阴司都有冥火,这玩意儿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对付鬼魂最有利的武器。

人火存于人体内。

阴司冥火存于阴魂内。

剑指一翻,向眉宇之间一点,一撮火苗就夹在指尖,我不知道阴司冥火能不能一下子就秒了眼前这只鬼,但现在已经别无选择了。

远端突然叫道:“鬼王驾到。”

喧哗声嘎然而止。

酒席上在座的纷纷起来,齐刷刷站到一旁。

这副架势真的跟王者降临一般。

我暗叫完蛋,现场的鬼已经够多了,还来一只鬼王!

想起凶悍的宫无情,这可是跟他一个级别的鬼,这下要是被发现,真的就一点逃生的机会都没有了。

远端一个男子在左右簇拥下缓缓走来。

能来参加这场婚礼的鬼王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万戒的父亲,听刚才他们聊天好像是叫万若海。

万若海身材雄伟如山,双手负于背后,一身白衣如雪。

一张英俊的绝无瑕疵的脸庞上有一双比深黑海洋里闪闪发光的宝石还明亮的眼睛。

这份风采当真是能跟宫无情一较高下的。

不愧是鬼王!

万戒赶紧迎了上去,双膝下跪,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道:“父亲大人!”

万若海挺身受礼,脸上不露半点表情,使人不知他是喜还是怒,对这场婚礼是接受还是拒绝。

没有人敢说话,全都注视着他。

我也被万若海气场所震,紧张的屏住了呼吸,不,我比他们还要紧张的。

不知道他跟宫无情到底谁强?

等万戒磕完头,万若海从他身前走过,向着礼堂方向走去。

万若海这位长辈没到,这天地应该还没拜。

我见他出神的望着万若海,骤然冲了过去,一把捂住他的嘴巴,阴司冥火点在了他的天灵,他惊愕的瞪大了眼睛,身体在顷刻之间烧成了灰烬,化成一阵黑烟随风消散不见了踪迹。

呼!

我长松了口气。

迅速来到窗口想用玉佩把诗雨小姐吸进来,却听声音传来:“快,快背新娘子出来,要拜堂了。”

我赶紧就躲了起来。

只见一个老妈子带着几个女鬼赶来。低引估划。

推门进了新房,没过多久,穿着凤冠霞帔盖着红盖头的诗雨小姐就被人背了出来。

往礼堂走去。

看着新娘子出来,宾客顿时起哄。

唢呐声响起来,锣鼓声敲起来,一派喜气洋洋起来,虽然一切都照足了仪式,但总是笼罩在诡异气息之下。

非但感觉不到喜庆,反而更加让人心里发毛。

诗雨小姐被背进了礼堂。

不久后里面传来拜天地的声音。

一拜天地。。。。。。。

而我则只能先行离开,返回河岸边,向着远端的林东跟凌风所在的停泊处赶去。

回到肉身,贴在我额头的灵魂出窍符就掉落下来。

见我睁开双眼,二人注视着我,问道:“里面的情况怎么样?”

我道:“里面情况摸清楚了,来了一只鬼王叫万若海,看起来很牛逼,新郎是他儿子叫万戒是一只鬼灵,在场应该还有几只鬼灵。”

听我这么说,两人的面色变的无比的凝重。

林动道:“难道就这样放弃吗?”

我沉吟了片刻道:“再等等,万若海既然是从别的地方赶过来的,就有可能婚礼结束后离开,宾客也都会离开,到时候我们再过去。”

凌风道:“好,那就等婚礼结束。”

我问道:“现在几点?”

凌风看了一下时间道:“二点多。”

夏天天亮的早,我皱

(快捷键 ←) 上一章:第169章 又听闻叶小晴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71章 必杀(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