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恐怖小说 » 惊悚国最新章节列表 » 第七十四章 烧脑 (1/2)

第七十四章 烧脑 (1/2)

文/落言欢
惊悚国 | 本章字数:147.07万字 | | 惊悚国txt下载 | 惊悚国手机阅读

“从哪儿说起?”妮妮问我。

穿着一身粉红色碎花短裙的她,此刻像是小猫一样躺在我的身上,我觉得她比我印象中袖珍一点儿了。

“从我的初恋,我告诉过你。我初恋的事情吗?”

“初恋啊,你的初恋…是个叫薛橙儿的家伙。”妮妮语出惊人,她诱人的嘴唇涂抹着粉红的唇彩,小小的两瓣儿一张一合。

我好像没听清楚她说的事情。

薛?橙?儿?

“我和她怎么开始的?那时候我多大。”

“十三岁啊,你们豪门公子不都是这么早就pò_chù了吗?”

“十三岁!”

“说说。”我担忧地看着妮妮,我并不记得那件事。

现在我已经完全搞不明白我自己了,得从妮妮的口中才能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我问:“我和薛橙儿怎么认识的?”

妮妮拿出小镜子,一面照镜子。一面对我说:“在一个旅店。”

“后来呢?”

“后来你们在一起了,小女生很好骗嘛,好像你们都研究物理,反正肯定你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懂骗女孩子的技巧了。”

“谁追的谁?”

“你追她嘛,你已经有生理冲动了,她才刚刚发育,你不肯放过人家,后来你们就在一起,还开了房。”

“怎么分手的?”

“你说她死了。”

薛橙儿死了!

我脑子里放空了两秒,在一个旅店认识,后来薛橙儿死了。

“快起来。”我拍拍妮妮的屁股蛋子,让她赶紧坐回到副驾驶。休欢协圾。

然后我倒车,快速地往旅馆的方向开去。

我把车速开到最快。

一开始妮妮尖叫,速度与激情嘛。

但很快她发现不对劲,因为车子开进市区了,而我还在飙车。

妮妮脸色开始变白。她被吓到了,她小声提示我,限速70。

但是我还是猛踩着油门。将车子开到最大马力往旅社而去。

因为妮妮说,我和薛橙儿在一家旅社见面,那一年薛橙儿十二岁,而我十三岁。

后来十二岁的薛橙儿和十三岁的我在一起了。

再后来薛橙儿就死了。

所以,薛橙儿面临危险。

我感觉到发生了一些我无能为力的事情,但是我得去亲眼看看。

“你疯了吗?慢一点。”妮妮抓着我手臂。

冷静了一下,我放慢了一些速度,可是心里却更加焦急。我不想引起注意。

“薛橙儿怎么死的?”

“病死的?或者出车祸,我问过你,你说你也不知道。”妮妮已经被我吓坏了。“亲爱的,你不会出事吧,你状态看起来好糟糕。”

“没事。”我手仍旧放在她大腿上,试图让她安心一点。

车子开到旅社。

我下车后。直奔房间。

妮妮提醒我那地方不能停车,后面就有停车场。

我才不管。

冲向旅社里面,妮妮只好快步跟在我后面,高跟鞋发出咳咳的声音。她差点扭到,而且她的裙子和丝袜有些凌乱,引得那些男人不住地看她的大腿。

我推开房门。

房间里没人。

我心里就有些焦急了。

薛橙儿会出事。

妮妮拦在门口,她关上了门。然后看着我,这家伙随时随地想要和我交配,何况是旅馆这种地方,她简直是兴致高涨。

我亲吻了她,撬开她的嘴唇,和她热烈地舌吻,她手又伸到我腰间,要解开皮带。

我按住她的手。

又在她满是粉底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现在不行,我在找人。”

“找谁?”

“你别管,我们先出去。”

“喂。你是不是不行啦?以前不是一天能做四五次吗?”

这家伙是想把我掏空啊。

我抽抽嘴,不知道说什么好,然而推开她出去了。

到前台问了一下旅馆的接待人员,我问她有没有看见小女孩出去?

她说小女孩跟小男孩出去了。

“他们去了哪儿?”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我要看录像。”

“按照规定……”接待人员并不想搭理我了。

于是我掏出几张超片塞进她胸口,她就同意了我,带我去保卫处看旅馆的监控录像。

从监控录像来看,果然是小时候的我跑进来带走了薛橙儿,然后他们出门上了一辆豪车。

安保科的人认得,那辆豪车是江氏集团的车。

现在,也就是说,此时此刻在这座城市里同时出现了三个我。

我和妮妮在一起。

第一个我正被关在警察大楼,是杀死文文的嫌疑犯。

第二个我正在和薛橙儿在一起,我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但薛橙儿有危险。

“亲爱的,你到底怎么了,那个小女孩是谁?”妮妮陪我一起看了视频,她不认识十三岁的我,录像里面的我头上戴着着一顶天蓝色的牛仔帽,将脸部全部遮住了。

我被妮妮弄得脑子发昏。

“妮妮,你先回家吧,我要去找那个小女孩。”

“你找她做什么?她是谁?”

我已经不耐烦回答她的问题了,快步走出去,路上我一直回想,那辆车会去什么地方,我有点印象,但是想不起来。

坐在车子里。

我得尽快想出薛橙儿和我去了什么地方。

可是记忆一团模糊。

思考的这点时间,妮妮又跑进车里了。

她看出我烦心,所以一言不发,她开始想要玩手机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七十三章 妮妮的幸福生活章节列表下一页:第七十五章 我的小时候(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