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开局一个神级家族系统最新章节列表 » 第162章 不速之客(求推荐) (1/2)

第162章 不速之客(求推荐) (1/2)

文/混乱的冻鸡

听了贾复的回答,刘秀脸上露出笑意,“贾兄既然觉得不错,那便多待些时日。”

“届时刘某将族内之人一一介绍给贾兄认识。”

贾复这次没有犹豫,直接应承了下来。

毕竟若真是要将家族迁徙到刘家堡,还是需要多了解了解。

月旬的时间一晃而过,刘秀家族中的成员与贾复也慢慢熟络起来,众人见刘秀对贾复如此重视,相处的越来越融洽。

而贾复在这一月内亲眼目睹了刘家堡内的情况后,心中已有了思量。

这一日贾复前来向刘秀告别。

“刘兄,贾某这次外出已耽搁了不少时日,是时候回族内了。”

“嗯,不知贾兄考虑的如何?”

说实话,刘秀心中还是有些忐忑,毕竟这种事情讲究和你情我愿,就算刘家再好,人家若是看不上那也没有办法。

贾复笑着说道:

“贾某这次回到家族后,便向族内长辈提议将家族前来刘家堡。”

刘秀心知贾复一人做不了决定,决定下一记猛药,只见他开口说道:

“贾兄既已决定,那刘某便不再挽留。”

“事不宜迟,贾兄迁族之事与族内之人商议后便可动身了。”

“这次荆州内刚好有不少家族要迁徙,刘某料定肯定有一批人员要迁来荆南郡。”

“待刘某给外祖修书一封,到时贾兄家族刚好可以搭个顺风船。”

贾复心中有些诧异,不知刘秀为何如此毋定族内长辈会同意迁族。

这时只听刘秀又接着说道:

“贾兄可还记得,刘某送贾兄的六味地黄丸。”

贾复点了点头,“贾某记得。”

刘秀瞟了贾复一眼,淡淡的说道:“好让贾兄知晓,那可是天阶丹药。”

一时间,贾复目瞪口呆,“天阶丹药?”

“正是。”

“这……”

“刘某的诚意想必贾兄已知,只是这丹药的事,还望贾兄保密。”

“贾某明白,贾某明白。”

贾复有点失魂落魄的样子,脑中一直回响着,“天阶丹药,天阶丹药。”

又想到刘秀在与妖兽比斗之前便将天阶丹药送给了自己。

这人情欠的可就太大了,一枚天阶丹药,就算家族内有反对的声音,以自己炼魂境大圆满的修为应该能解决一切问题了。

虽说贾复嘴上未言明,不过心里已决定加入刘秀的家族。

刘秀此时也不说话,慧眼一扫。

贾复,忠诚度85。

这天阶丹药便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若是在刘秀说出丹药的品阶后,贾复还不能完全确定下来,那说不好刘秀为了保守秘密,只能将其永远留下了。

“贾兄?”

“刘兄的意思贾某已经明白,此次回去定然将此事办好。”

待贾复家族的事情商定完毕,送走贾复后,刘秀准备着手处理灵脉之事。

不过这一日,来了位不速之客。

而且这不速之客,行踪诡秘异常,前来拜访刘秀不是白天,而是晚上夜深人静之时。

因箐箐、云香二人还在山河戒内帮忙管理戒内居民,刘秀每天晚上便也没有了上床睡觉的习惯,只是靠打坐修炼渡过。

是夜

正在屋内打坐的刘秀忽然睁开了双眼,眼中冒出精光,死死的盯着屋内一处。

“呵。”

一声轻笑出来,一道人影凭空出现,这人到没有掩饰自己的身份,光明正大的站在刘秀面前。

刘秀挑了挑眉头,这个是熟人,之前在郡府内还见过,不过这家伙不请自来到是让刘秀感到有些奇怪。

“不知费大人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原来出现在刘秀房内的这人,乃是之前随着诸葛怀敬一起到过荆南郡的费家费森。

州内费家的一位合魂境修士。

“之前比斗时见刘家主风采斐然,如今闲事已毕,特来登门造访。”费森客套的说道。

刘秀心中暗自盘算,大晚上的登门造访,总感觉有些诡异,心中暗自提防了起来。

“那费大人……”

刘秀之意不言而喻,费森这做派可不像正经人。

费森见刘秀眼中带着警惕,嘴角勾起笑意,缓缓说道:

“费某此次前来,有一事向询,不知刘家主此前与妖兽比斗时所施展的身法秘术,可否出售或交换?”

刘秀听了费森的话挑了挑眉头,这费森既打的是这个注意,摸了摸下巴,心中思索了片刻。

“费大人,在下的身法秘术只是普通神通而已……”

刘秀话未说完,费森直接打断道:

“刘家主勿要妄自菲薄,我费家在身法神通上略有造诣,费某一见刘家主的身法便知不是凡品。”

“刘家主开个价,只要费某力所能及,便不再话下。”

要说费森为何热衷于刘秀的身法秘术,这还要从费家老祖说起。

费家老祖本是一普通修士,但也是福缘深厚,是个有奇遇的人物。

不过与他人奇遇有所不同,费家老祖所得奇遇乃是一卷身法秘术。

自从修炼了那身法秘术后,每遇到有危险之时,一见不对劲便逃之夭夭。

在那个天骄纵横的时代,无数人杰如彗星般闪耀,最后又泯灭于众人。

而费家老祖却凭借身法秘术,硬生生的熬出了头。

费家老祖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演绎的淋漓尽致,而后定下族规,凡族内之人遇到出众的身法秘术便想办法收集。

费家经

(快捷键 ←) 上一章:第161章 说服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63章 讨价还价(求推荐 订阅 书评)(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