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公输神器最新章节列表 » 第五十二章 内应 (1/2)

第五十二章 内应 (1/2)

文/人器
公输神器 | 本章字数:299.41万字 | | 公输神器txt下载 | 公输神器手机阅读

众人嘘出一口长气,倒吸入一口寒气。

三殿下瞬间感觉不对,立即先发制人大声叫道:

“内应就是陈贵妃!”

啊众人惊叫。

巫伯璩也呆滞住,这是什么情况。

岱王蹭得站起来。

“逆子!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父王,儿臣有真凭实据。”

三殿下从怀中掏出“洗血映云绢”。

“这,这是何物?”

岱王未曾见过。

众臣也是茫然。

“殿下,可否容老臣看看。”

巫伯璩伸出手来。

给你看看又何妨。

三殿下将“洗血映云绢”递给巫伯璩。

巫伯璩翻来覆去仔细观看,未见半分字迹。皱着眉头问道:

“殿下。这丝绢材质是有些特殊。然无字无据,你为何就认为此物与贵妃娘娘有关?”

“国师好眼力。此物名‘洗血映云绢’,乃是特殊的密写术。是公输孟启昨夜拦截给纪军传信的信鸽所得。”

“那又如何证明此物是陈贵妃的?”

巫伯璩紧追不舍。

“今天早上,我让七公主去查此丝绢。结果七公主在陈贵妃手里查到此物。当时父王也亲自在场。”

嗯。岱王是想起来了。

“那丫头不是去找什么……”

“父王。是冷凝香。”

情急之下,三殿下也顾不得礼仪。继续说:

“这也正是此绢的弊端。此绢本身带有奇臭,需用冷凝香的香气来压制。这就是七公主从陈贵妃手里夺来的丝绢。材质与洗血映云绢一致!”

三殿下又打怀里掏出还包裹着冷凝香的丝绢,一起递给了巫伯璩。

巫伯璩仔细对比一番,恭敬地向岱王一揖说:

“此二者从质地,气味来看确实是相同。但三殿下仍未回答我的问题。这上面见不到任何所谓的密写,密写的内容又是什么呢?如果仅凭两条什么都没有的丝绢就指贵妃娘娘为内应。”

“这,这未免也太荒唐了吧。”

巫伯璩再向岱王拜。

“况且以七公主这样的小姑娘都能从贵妃娘娘手里拿到此物。那宫女,太监们不是更有机会。陛下可是见贵妃娘娘一直将此绢抱在手中。”

“肯定不会!孤只见云儿梳妆时用到吧。”

岱王既然这样说,谁还会有异议。

事实上谁也不会整天抱着个脂粉盒子,那不是反倒奇怪,事出反常。

巫伯璩的发难还没完。

“殿下说的是公输孟启截下了所谓密写丝绢,而且丝绢现在就在我们大家眼前。那么纪军就应该没有收到殿下所谓的贵妃娘娘传递出的信息。既然没收到,纪军为何停止不攻?”

巫伯璩双手将两件证物高高举起,炯炯目光直逼田石。

“这,这,这……”

三殿下茫然,无言以对。

他既不知道密写的内容,当然也不知道这条丝绢是公输孟启凭借“黑装置”复制出来的,无法解释丝绢本身的来历。

陷入如此境地估计公输孟启不拿出“黑装置”都解释不清楚。

公输孟启当初让三殿下去查“洗血映云绢”时,却也没想到事情会推进得如此迅速,田石冲动之下用“洗血映云绢”来指证陈贵妃,结果反倒让自己陷入被动。

“我马上让公输孟启来此与陈贵妃当面对质。”

“逆子!你是越来越放肆!”

岱王怒道。

“陛下息怒。”

巫伯璩跪拜。

“值此非常时期,三殿下也是急于清除内奸,虽言语有失,那也是为国家安危着想。老臣以为可以让贵妃娘娘隔屋对质,把比事彻查清楚也是好的。毕竟纪军已兵临城下,我等在此相互猜忌如何能齐心协力共御强敌。”

哼。岱王冷哼。

“那就劳烦三殿下了,将你那公输能人请来吧。”

“儿臣不敢。儿臣马上招公输孟启来见父王。”

三殿下田石已完全乱了方寸。

出得“宣武殿”三殿下放出机关鸟,命公输孟启即刻前来指证陈贵妃。

“李公公你前去请云儿来此。”

岱王无力地瘫软在座椅上。

“奴才遵旨。”

李公公亦去传陈贵妃。

………………

公输孟启下城之后就往王城方向而去。

他估摸着时间以三殿下的能力晌午前应该会查出结果的。

只是他不知道三殿下虽然是查出了结果,但也陷入了被动。

时间还早,他沿着北大街缓步而行走街绕巷,还时不时的在街边墙角处驻足停留,把袍袖里的“黑装置”按到墙上、地上。

“指间动方寸,掌上弄乾坤”,他继续补充完善北大街的机关布置。

纪军虽未有动静,季胜可没闲着,反而更加忙碌。

行军作战肯定是要预先计划,步步算计的,针对战场变化也要作出相应对策这是作为军中首脑必须的。

然而等待三日对于一支奇袭之军就有可能是惊天巨变。

然“洗血映云绢”的指令他不得不遵。战争的胜利不只是来自于将士的英勇,更多的是背后的支撑。

季胜很快开始行动。

飞鸽传书给元帅季魁报告现状。

联系右都尉子岐,横向搜索距离再扩展百里,对已控制区域整理上报。

通知左都尉子峙,继续严密防守,在可能的情况下生擒活捉岱军关押备用。

然后他才率领七八名亲兵前出大营,直抵岱京城外十里察看。

北门城楼。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五十一章 冷凝香章节列表下一页:第五十三章 冤枉(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