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都市小说 » 捡个杀手总裁老婆最新章节列表 » 第1142章 势在必得 (1/2)

第1142章 势在必得 (1/2)

文/破千里
捡个杀手总裁老婆 | 本章字数:646.75万字 | | 捡个杀手总裁老婆txt下载 | 捡个杀手总裁老婆手机阅读

吕昊一愣,没想到夏流竟然会提这件事。

不过想想也是,夏流如此神秘,他能发现也在情理之中。

“夏公子,其实那并非什么毒药,而是一种镇定药水……”

“镇定药水?何意?”

“域外海岛上的气场,以及天地灵气,都并非大千世界能够相比,根基若是太过渺小,恐怕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这种环境。”

吕昊如是说道。

“呵呵,所以这是你的好意咯?”

“当然!吕某没必要残害一群后生晚辈。”

吕昊表情十分轻松,让人看不出有任何破绽。

他这么做,为的就是帮助夏流。

“那我岂不是得好好感激你?”

“夏公子,你话里有话,还请不要误会老夫。”

“老匹夫,在我酒水里下毒,遑论赠药救人!你可知以犯夏某的底线!”

凰梦绝对不会出错。

这老东西,下的就是毒!

而且还是一种慢性毒,久而久之,恐怕自身都会被对方控制!

他居然还当着自己的面说是有益身心的药。

吕昊未免欺人太甚了!

“夏公子,还请不要误会,老夫亲眼所见夏公子的队伍从东海岸以千古不现的姿态,仅仅用了半天时间就登录域外海岛,就这份神秘,老夫也不敢得罪夏公子啊。”

“哼,将你的目地说出吧。”

夏流冷酷问道。

“目地不算,只是想请你到岛主府上喝杯茶。”

“没兴趣,另外你回去告诉那什么岛主,勿要在夏某身上花费心思,否则后果自负!”

夏流一点都不感兴趣。

下毒再现,现在还想让自己去岛主府?

真以为自己上了域外海岛,就能是他们轻易揉捏的麻瓜?

真是可笑啊。

“夏公子确定不考虑一番?”

吕昊认真的问道。

“何须考虑,我对你们一点兴趣都没有,再要逼我,休怪夏某追根到底!”

“呵呵,夏公子的确有过人的胆魄,但你要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在域外海岛,你休得放肆!”

喝!

一声扬喝,吕昊身上宣泄出无边浩力。

灵力难的修为,被他展露得淋漓尽致。

可,那又如何!

此等修为,根本不在夏流眼中。

夏流默默的看了一眼,然后转身。

“老夫劝你止步!否则我将带你的残躯回去复命!”

夏流的身形停顿下来。

“究竟是什么样的崇高地位,让你如此膨胀?域外海岛的岛主吗?你确定要如此藐视我?”

“别说藐视了,若非你能用半天时间来到域外海岛,你连进入我眼睛的资格都没有!”

吕昊再说道:“老夫好心邀请你前去岛主府上做客,你不领情,是不将我与域外海岛放在眼中,既是如此,那你也没必要存在了!”

“好一个霸道的邀请!好一条霸道的规矩!”

“哼!逆子,受死来!”

吕昊懒得再与夏流多说。

扬手起式之间,暗藏高深灵力。

势要一掌劈死夏流。

夏流身不动,气不扬,任由吕昊催动神通,贴近自身。

轰!

吕昊没想到夏流竟然如此藐视他。

无奈,蓄力一击重重的向夏流按下。

登时,周边一切皆是被摧毁殆尽。

灵力难之根基彻底爆发,天地浸没!

强大的气劲,直扫方圆百里!

元守义躲在远处远处山头上,自然会被波及。

还好吕昊的气劲足够宏大,让他在防御的时候,周围气息波动不大。

可这场风暴过后。

元守义看向远方,登时就愣住了!

只见夏流纹丝不动。

吕昊的手掌距离他三寸便是停了下来,再也不能前进分毫!

若非有神器护体,那只能说明,夏流的本身实力,要高于吕昊!

比吕昊更加强大,那只能是婴变!

这个想法在元守义内心迸现,连他自己都惊骇不已。

夏流怎么可能是婴变期的超级强者呢!

这完全不可能!

堂堂婴变期,近似神的强者。

如何能被枫家小辈侮辱而不动?

如何能让吕昊放肆至今?

吕昊本人比元守义更加懵比。

他刚刚可以肯定,自己施展了全力!

哪怕不至于要夏流的性命。

也能让他重伤!

可结果竟是,自己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手掌之下,好像触碰到了天道法则!

任凭如何努力,都不可能再进分毫!

趁着夏流还没出力,吕昊赶紧抽掌退离。

“小子!你身上有古怪!”

轻易就抽身退离的吕昊貌似看到了猫腻。

夏流本身并不强。

但他恐有神秘的法宝护体!

这便是自己不能击伤他的原因!

“老家伙,你只有一次机会,再敢对我不敬,后果自负!”

“哼!既然你暴露了神秘法宝,那就乖乖的将东西拿出来,或许我还能给你一个好的下场!”

吕昊贪婪的舔了舔嘴角。

这等神秘法宝,夏流可没有资格拥有!

真是没想到,包清派给他的任务,竟能有如此附赠品!

可真是美妙绝伦啊!

“呵。”

夏流轻泯一笑。

便是这般姿态,让吕昊暴怒了!

他咬破手指,以精血为引,将自己潜藏在体内的灵宝取出!

是一根半米长的细针。

其上布满血腥之味

(快捷键 ←) 上一章:第1141章 投毒的人?章节列表下一页:第1143章 暴露(1/2)(快捷键 →)